优先审查是依据《优先审查管理办法》对符合要求的专利申请给予优先审查处理的通道,专利局承诺自优先审查请求审批通过之日起1年内结案。
优先审查的审批是地方省级知识产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两次审批。
快速预审是我们国家专利审查的另一种审查模式,是为了申请人能够早日完成确权工作而开设的快速通道。
快速预审是在专利申请递交到专利局之前,先递交给可接受预审的地方保护中心进行预审,预审合格之后再递交专利局,专利局给予优先审查的通道。
从程序上看,优先审查是先递交专利局,后依据申请人的请求、经过两级审批进入的快速审查通道;而快速预审是先递交地方保护中心,预审通过后再递交专利局。
从时间上看,优先审查有明确的承诺审结的时限,而快速预审并没有官方承诺的审结时限,但是从审查实践来看,快速预审的速度一般是快于优先审查的速度的。
从要求上看,优先审查只需要符合《优先审查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即可,而快速预审需要符合对应的保护中心的要求。
相同的是,无论是哪种通道,专利局均不承诺一定给予授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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